”(工程编号:35)。我局现将相关成绩信息状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文件宣布之日起5个作业日内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成绩实在状况向我局告发,告发或反映的状况应脚踏实地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状况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状况的,应署实在名字和联系电话。
附件:“永州市湘永路(湘江东路-清桥路)、湘江东路(舜皇路-潇湘大桥)改扩建工程”成绩技术指标审阅表
项目名称:永州市湘永路(湘江东路-清桥路)、湘江东路(舜皇路-潇湘大桥)改扩建工程
勘测、规划单位开端时刻为作业开端时刻,施工、监理单位开端时刻为实践开工日期,勘测、